史學就是要取得人們的相信,而在設計使學與造型學當中他們是相互扶持與互相指導,

而史就是要找出們它的不同點相互去比較,所以,史料不在乎她能掌握多少,在於它能詮釋多少

,依宗教的比喻,各自都有他們取信的聖經在,而人相不相信的角度,而人又相信什麼?

  詮釋的能力強弱,指史實與神話。相信它則是歷史的實證證據;若不相甚則被列為神話之說。

而在史學的文獻回顧中,不管在哪裡,都有學派使者的觀點存在著。

引用老師ㄧ句話:「拿著鐵槌,不是看到的每一個都是圖釘。」需要去仔細分析這歷史的哲學。

  而學習與認識史學,就是要有意義的事實,要有討論的必要性,強於物質上的事實,所以,

重要的當代史學觀點都停留在1930年代。在有疑問的分析與問題之下,不同的問題有不同的見解,

需要考討論與探討做論述間的關係。而在西方藝術史也是個重要議題。

  人因為有期望有理念,所以會前往實踐(凡存在必合理),因為有歷史的過程,

史才變的更有趣味與給予探討評論與解析,也因為有前人的種樹,後人也沒有乘涼的份,

只是帶與我們更多歷史史學中的見證。

瀅蓁

Posted by yumi53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1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