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學就是要取得人們的相信,而在設計使學與造型學當中他們是相互扶持與互相指導,
而史就是要找出們它的不同點相互去比較,所以,史料不在乎她能掌握多少,在於它能詮釋多少
,依宗教的比喻,各自都有他們取信的聖經在,而人相不相信的角度,而人又相信什麼?
詮釋的能力強弱,指史實與神話。相信它則是歷史的實證證據;若不相甚則被列為神話之說。
而在史學的文獻回顧中,不管在哪裡,都有學派使者的觀點存在著。
引用老師ㄧ句話:「拿著鐵槌,不是看到的每一個都是圖釘。」需要去仔細分析這歷史的哲學。
而學習與認識史學,就是要有意義的事實,要有討論的必要性,強於物質上的事實,所以,
重要的當代史學觀點都停留在1930年代。在有疑問的分析與問題之下,不同的問題有不同的見解,
需要考討論與探討做論述間的關係。而在西方藝術史也是個重要議題。
人因為有期望有理念,所以會前往實踐(凡存在必合理),因為有歷史的過程,
史才變的更有趣味與給予探討評論與解析,也因為有前人的種樹,後人也沒有乘涼的份,
只是帶與我們更多歷史史學中的見證。
瀅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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